会计记账凭证怎么填啊?
1.填制记帐凭证时,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摘要栏要简单明了地填写经济业务的内容,文字说明要简练概括。 要突出说明经济事项的内容,对方单位的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以及经办人员等,比如“从甲公司购入A商品100件”等,根据经济内容的特点,填好摘要栏对于查阅凭证,登记帐簿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做好记帐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2)会计科目的使用必须正确,应借、应贷帐户的对应关系必须清晰。 编制复合分录时,不能多借、多贷,只能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防止帐户对应关系不清。对于出纳员来说,只涉及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涉及转帐凭证。对于收款凭证,其借方科目自然为“现金”或“银行存款”,其贷方科目则应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确定。对于付款凭证,其贷方科目自然为“现金”或“银行存款”,其借方科目应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而具体确定。 (3)金额的登记方向、大小写数字必须正确、符合数字书写的规定,角分位不留空白,多余的金额栏应划斜线注销。 (4)各种记帐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核。采用通用凭证的,可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编号,每月从第1号编起。如果一项经济业务需要填制多张记帐凭证的,可采用分数编号法。例如,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三张转帐凭证的,凭证的顺序号是12,则可编制转字第121/3号,第122/3号,第123/3号。采用多种记帐凭证的可分类编号。例如收字第1号,付字第1号,转字第1号等。每月末最后一张记帐凭证的编号旁边要加注“全”字以免凭证散失。无论哪一类编号,都必须做到按月、分类顺序,即每月从第1号编起,顺序编制到月末,不允许漏号、重号和错号。为保证记帐凭证编号不重不漏,可以使用“凭证销号单”,预先编好凭证号码,每编一张凭证就在销号单上划去一个号,月终将销号单与有关凭证一并装订。凭证销号单一般为100号,其基本格式如表2.1O。如一个月使用的销号单在两张以上的,也应编定顺序号。 (5)每张记帐凭证都必须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以便日后查阅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必须以能证明其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作为附件。凡是能证明经济业务内容的各种原始凭证,不论张数多少,都应按规定贴在该记帐凭证后面。 原始凭证的张数一般以其自然张数为准计算,即凡是与记帐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凭证都算一张,如果原始凭证是附在原始凭证汇总表后面的,还应该把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并计算在内。有些零散的原始凭证,如火车票、飞机票、船票、市内车票等,用“原始凭证粘贴单”粘贴在一起,也可以直接将其粘贴在报销单上或者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计算。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如“单据××张,附在第×号记帐凭证上”。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6)记帐凭证的日期。一般应为编制记帐凭证的当天的日期。对于出纳业务而言,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规定应在经济业务发生的当天及时编制,这样才能做到日清,从而凭证日期也就是编制凭证当天的日期。 (7)一张记帐凭证填写完毕后,要加计合计数,检查借贷双方的金额及总帐科目和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的金额是否平衡。记帐凭证的一方不论是一个会计科目或若干个会计科目,或一个会计科目下有若干个明细科目,都应将一方的金额加计合计数后填写在相应的“合计”栏内。合计金额前应加注市值符号,如“¥”。 (8)记帐凭证填制完后应由填制人员签名盖章。制单人员在填制完记帐凭证后在凭证下“制单”栏签章,稽核人员稽核后在凭证下“稽核”栏签章,会计主管人员对凭证进行复核后在凭证下“会计主管人员”栏签章,出纳员在办理款项收付后,在凭证下“出纳”栏签章等,以便明确各自的责任。一般来讲会计不用填制原始凭证的,但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有时会填制一些。除了外来的各种单据之外,通常来讲主要是由出纳员,仓库管理员,业务员(报销费用)等等人员填写的。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及审核是什么?
1.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填制记账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原始凭证的整理和分类,并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运用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记账凭证能使记账更为条理化,保证记账工作的质量,也能简化记账工作,提高核算效率,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如果说,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主要在于注重审核,那么,对记账凭证则主要在于注重填制。填制记账凭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1)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必须是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 (2)正确填写摘要。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账户的对应关系、金额都应正确无误。 (3)记账凭证的日期。收付款业务因为要登入当天的日记账,记账凭证的日期应是货币资金收付的实际日期,但是与原始凭证所记的日期不一定一致。转账凭证以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为日期,但在摘要栏要注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日期。 4)记账凭证的编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编号方法。如果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采用统一的一种格式(通用格式),凭证的编号可采用顺序编号法,即按月编顺序号。业务极少的单位可按年编顺序号。如果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分类,采用三种格式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编号应采用字号编号法。即把不同类型的记账凭证用字加以区别,再把同类记账凭证顺序号加以连续。三种格式的记账凭证,采用字号编号法时,具体地编为“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例如,5月12日收到一笔现金,是该月第30笔收款业务,记录该笔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的编号为“收字第30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一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记账凭证的编号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5)记账凭证上应注明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以便查核。如果根据同一原始凭证填制数张记账凭证时,则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张,见第**号记账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需要另行保管时,则应在附件栏目内加以注明,但更正错账和结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6)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编制会计分录,以保证核算的口径一致,便于综合汇总。应用借贷记账法编制分录时,就编制简单分录或复合分录,以便从账户对应关系中反映经济业务的情况。 (7)在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等复式凭证的情况下,凡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款业务,填制收款凭证;凡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付款业务,填制付款凭证;涉及转账业务,填制转账凭证。但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划转业务,按规定只填制付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如现金存入银行只填制一张“现金”付款凭证。 (8)记账凭证填写完毕,应进行复核与检查,并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进行试算平衡。有关人员,均要签名盖章。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或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均要在原始单据上加盖“收讫”、“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防止差错。 记账凭证的审核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审核并签章。加强对记账凭证的审核,是保证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记账凭证的审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两者内容是否相符,其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或金额合计数是否一致。 2.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账户名称是否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楚,应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的手续是否完整,应填项目是否填列齐全,有关人员是否都已签章,如有手续不完备的应补办完整,方可入账。 为了正确登记账簿和监督经济业务,除了编制记账凭证的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正确填制、加强自审以外,同时还应建立专人审核制度。如前所述,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因此,记账凭证的审核,除了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复审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规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记账凭证的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所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 2、技术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摘要是否填写清楚、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二级和明细会计科目、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法及时处理和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 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正确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会计人员应当做到:既要熟悉和掌握国家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计划、预算的有关规定,又要熟悉和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情况。这样,才能明辨是非,确定哪些经济业务是合理、合法的;哪些经济业务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人员应自觉地执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