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软件企业来说,外购的软件等是应当计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还是当做费用一次性列支?
无疑都是有争议的,全靠财务多年经验自行判断~~
那如果我的经验不够老道,不足以自己界定的时候,又要以什么为区分标准呢?
今天实操君,就给大家总结下!
1
企业买的软件,究竟是不是无形资产?
这是很常见的,现在是数据化时代,企业买一两个软件十分正常。财务人员最为熟悉的,应该就是财务软件了!
【例1】假设实操君的公司花了6400元买了一套财务软件,应该做费用还是做资产?
提示
购入的软件如果与固定资产可以分开,且能单独计价,则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按购入成本入账。
嗯!显然上述的财务软件,并没有与任何一种独立资产绑定,是独立存在的,那么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财务软件 6400元
贷:银行存款 6400元
购入无形资产,企业就应当按月进行摊销:
(1)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一般计入管理费用;
(2)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购买财务软件还有会有个问题,就是每年需要支付的软件服务费,是并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作为每年的费用?
实操君认为,对于每年支付的服务费可以作为费用处理,一次性在税前摊销。
借:管理费用-服务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
又是设备,又是系统的,我说它是固定资产!
【例2】实操君公司买了一台生产设备内含自动化控制程序,发票显示设备价格13640元、自动化控制程序系统6360元,这台机器要怎么入账呢?
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脑里考虑的一定是下面这两种情况:
(1)分开入账,设备做固定资产,系统做无形资产
(2)按照总价20000元,将机器与系统都做固定资产
提示
(1)该生产设备与自动化控制程序系统可以独立分别起到作用,那么可以将各自的作价分别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如果必须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工作用途,那么它就不能分别计价。应当以总价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
那么显然,这台设备是需要安装完成的程序才能实现自动化控制,那么此时应当按照总价计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生产设备 20000元
贷:银行存款 20000元
企业应当按月对固定进行折旧:
(1)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3)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4)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相关一次性扣除的政策
提到了固定资产,自然而然会有所联想,文字太繁琐,实操君整理成思维导图的形式,方便大家记忆~~
如果若因一次扣除或者加速折旧而出现税法会计差异事项,则通过“递延所得税”核算。主要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次扣除导致)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折旧转回)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
如果企业自行开发软件,那是不是算产品了!
如果是若是我们自行研发财务软件,那就是另外的知识点啦~
那我们继续看企业自行开发软件时,分录怎么做?
1、自行开发,若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
期末,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自行开发,若满足资本化条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用“T”字账表示:
研发费用,相关的税收优惠当然就是研发加计扣除啦~~
近期研发费用最新的政策:1、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并不是所有计入研发费用的项目都可以用作加计扣除~~~大家记住下面允许加计扣除的内容6项: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即: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上述前1-5项的费用之和)*10%/(1-10%)那么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呢?!这个是要看行业的,总结下来就是:
会不会算?!用题来解释下就清楚了!
【例3】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研究开发费用1200万元,其中研发人员工资薪金计提400万元,实际支付300万元(假定截止汇算清缴前),委托外部研发支出400万元(假定无其他因素)
在会计的口径下,研发费用是1200万;
税前允许口的研发费用:1200-(400-300)=1100万元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1100-400 400*80%=1020万元
则,当年度允许的加计扣除额=1020*75%=765万元
后附相关申报表(无数据):
1、预缴申报表(部分截图)
2、汇算清缴
END
好啦~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
对于这部分的知识点,如果有什么问题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