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玉山县城管局局长陈敏伟回应称,汪小军系流动摊贩长期占道经营,屡次要求整改不听,该局联合6个部门罚没其猪肉的执法行为都是“依法依规”,猪肉已经过检疫送往福利院。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城管对违法行为可以并处警告、罚款的措施,并无罚没的权限,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救济。
肉贩:进店取个东西,停在路边的一车猪肉被查扣
9月17日,微博用户“律师徐利平”发博称,其姐夫汪小军刚从玉山县屠宰场拉了一车猪肉,在沿河大市场附近的木器厂老店铺取东西时,猪肉和电子秤、砧板,被赶来的玉山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悉数扣押,理由是占道经营,没有任何手续。令人质疑其执法行为合理性,“即便占道经营,也不至于没收全部猪肉啊。”
他说,自己仅在老店停留了约10分钟,绝无任何经营行为,就有十余名城管队员赶来执法,称其占道经营。他感到不解,据理力争。连一名路过的老大爷都替他打抱不平。
汪小军说,城管队员要拔走他的三轮车钥匙,双方遂发生争执。随后,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赶来,共有30余人。
“到现在都没人联系过我。”汪小军表示,上午9时许,他在城管局附近的草坪看到了自己的三轮车,只不过车上已经空无一物,他对城管不出具任何罚款文件证明,就扣押4000多元的肉的行为不解。
“没有给我们扣押清单,这不符合依法行政的最基本要求。” 徐利平律师表示,姐夫汪小军已决定近期要起诉玉山县城管局。
城管:他长期占道经营,多次被要求整改未听从
据他介绍,包括汪小军在内,当地有5户流动摊贩长期占据公共通道经营,清晨五六点露天卖菜,在当地形成一个小小的菜市场,影响交通和居民睡觉,导致周边居民不堪其扰,多次举报要求整治。
9月17日前,该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连续数日6点半左右宣传引导要求其整改,但汪小军并不听从,仅剩其一户坚持不改。
9月17日清晨,该局联合农业农村局、环保、公安等7个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不仅向汪小军开具了暂扣单,“包括车辆”,并将300多斤猪肉检疫后,送往福利院。一切执法行为“都依法依规”。
律师: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城管将三轮车连肉带车拖走,且将数百斤猪肉检疫后,送往福利院已涉嫌违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即使存在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行为,也只能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也仅规定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罚款的措施,并无罚没的权限。同时,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救济。
潇湘晨报记者 陈思 实习生 肖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