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统为什么这么没存在感(德国总统为啥没有存在感)

德国总统在德国是什么地位?

德国总统表示,我就是个吉祥物,有名无实!

德国总统为什么这么没存在感(德国总统为啥没有存在感)

在德国,总统的地位是很高的。首先按照德国的法律规定,总统乃是德国的正儿八经的国家元首,代表着全体德国人民,妥妥的德国第一公民。其次从职权范围来讲,德国总统也是联邦妥妥的第一人,无论对内还是对外,他都是德国的门面。

对内,总统享有联邦的最高权力。他有权任命联邦政府、法院以及军队里面的各级官员,有权罢免总理,甚至还有权解散议会。

对外,总统则是可以代表整个德国联邦。他可以代表德国同外国缔结条约,签发国书以及派驻或者接见使节等等。

那么这时候问题就来了,既然德国总统的地位如此崇高,那么为何他在国际上却好像没什么存在感?甚至于有不少人都还不知道,原来德国还有总统这么一个职位。

一般提起德国的领导人,我们更多的都是会想到德国总理,比如曾经的小胡子,还有现在的默大妈。没办法,德国总统在国际上的出镜率太低了。一般只要遇到那些需要领导人出席的重大场合,德国派出的基本都是总理,而不是总统。

你看这些年,一般只要是需要有德国的地方,都能见到默大妈的身影。即便是出访国外,那也是默大妈跑得比较勤。所以当前只要提起德国,总理默大妈的名字必然是首先映入我脑海的那一批,至于说德国总统嘛,我都快忘了他是谁了。

那么这就很奇怪了,德国总统明明是国家元首,却还没有总理这个下级来的有存在感,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只能说以前年纪小不懂事,总以为每个国家权力最大的就是总统,就像普大帝那样。后来长大了才知道,原来总统里面也有打酱油的。

事实上,这还是与德国的政体有关系。当前德国的政体是议会共和制,遵循的乃是“议会至上”的原则,即国家的权利主体是议会。至于德国政府,或者是德国总统,他们都只是为议会所服务的。

因为议会的议员是由德国民众推选出来的,他们才真正代表着德国民众的意志。那么也就是说,议会作为德国民众的意志载体,他的权力至上,及代表着德国的民众在主导这个国家。德国作为一个民主国家,采取这样一个政治体制,那就再正常不过了。

在德国,联邦议会才是真正的享有最高权力,一切与这个国家相关的决策和法律,都是需要通过联邦议会来进行抉择的。

而议会行驶权力的手段也很简单,那就是投票。其基本上还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为主,然后再加上一些诸如“半数不决”,“四分之一提案”、“三分之二通过”等等具体的议定标准,最终构成了德国联邦最高权力中心的决策体系。

所以说,议会是一个按票说话的地方。谁能在议会拥有更多的席位,那么就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所谓的大选,并不是简单的选某一个人,而是政党在争夺议会席位。一般来讲,如果某个党派能够在大选里面得到超过半数的议员席位,那么这个党派就能够成为执政党。

而这个党派的党魁,便能够凭借自己在议会的票数优势,出任联邦总理,组建内阁,也就是当前这个国家的行政领导班子,去具体执行自己主导下的议会决策。

总的来说,议会制共和制和君主立宪政体类似,国家元首统而不治,政府总理掌握实权,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为虚位元首制。一般而言,议会制共和制的国家元首,基本是全民普选产生,而政府总理却要靠议会大选来产生。

所以单从职权角度而言,德国总理才是德国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因为他的背后站着大半个联邦议会。作为德国联邦政府的首脑,他实际享有德国的最高行政权力,除非议会不给过。

相比之下,德国总统就显得有些势单力薄了,虽说他是德国民众选出来的国家元首,但是背后却没有议员的支持,更缺乏实际权力,其更像是一个礼仪性的职位。

如果翻开德国的法律,你会发现,德国总统这个职务只是表面风光罢了。虽说联邦法律赋予了他诸多的职权,但是也给予了很大的限制。

比如这一条:

联邦总统之命令须经联邦总理或联邦主管部长副署始生效力。

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如果德国总统想要行使权力,那就得需要底下的总理或者部长签字才能生效。

换句话讲,德国总统想要干点啥,那得需要总理或者部长的同意才可以。只要是总理不点头,德国总统啥也干不了,人家叫他干啥,他才能干啥。他主要的工作就是在总理的建议下,签一下字,搞搞接待,走个过场流程。所以德国总统这个职位,其实是个虚衔,没有什么实际权力。

当然了,这还不算完,德国法律还规定,德国总统不能去兼任政府官吏,也不能参选联邦或各州的立法机关议员。这也就意味着,连基本的行政权力和投票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别看总统表面是第一公民,但实际的上的权力,还比不上一个政府部长或者联邦议员。毕竟人家部长能够具体管事儿,底下有着一大批干活的人。而议员则是拥有在议会上发起提案和投票的权力,有着相当大的话语权。

更值得一提的是,当德国总统没有实权就算了,风险还不小,稍有不慎就得挨怼。比如他如果在职期间,跑到其他的机构干了兼职,或者从事了其他的盈利性行业工作,那么就属于玩忽职守,议会是会对其发起弹劾的。

弹劾的程序也不复杂,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联邦议员同意就行,而在表决过程中,只要赞成人数超过三分之二,这位总统可就得下课了。

从这一点来看,德国总理如果想要收拾德国总统,那还真不是什么难事儿。毕竟在议会,大部分都是自家人,他只需要找到总统违反联邦法律的证据即可。

所以,总的来说,德国总统职务和地位虽然要更高,但是却缺乏实际权力,负责的都是一些流程式工作,纯属打酱油的角色。相较而言,德国总理作为德国联邦政府的首脑,以及议会执政党的党魁,才是德国真正的掌舵人。如此一来,德国总统的存在感不如总理,那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既然德国总统如此的没有存在感,还留着它干嘛?直接就让总理一肩挑不就行了,这样又能节省一笔不少的开支。

事实上,德国在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出现过有实权的总统,或者是总理一肩挑的情况,但是效果似乎都不怎么好。比如说在魏玛共和国时代,德国就是总统说了算,其权力甚至于可以凌驾于议会之上,结果差点变成了一个人的独裁。

而到了小胡子上马的时候,总理直接就开始大包干了,那时候德国总统和总理是一个人,知道的人就挺多。但是结果德国差点因此陷入万劫不复。正是因为有着这些教训,德国才走起了议会共和制的道路,以此避免惨剧再次发生。

其实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面子问题,德国总理是执政党党魁直接出任,无需经过全国民众的认可。而是总统不一样,他是由联邦议会和各州议会的所有议员集体选出来的,议员代表民众,即代表德国总统乃是得到了德国的全体民众认可,能够代表德国的全体民众。

德国作为一个民主国家,显然是需要这样一个民选的国家元首,来作为全体民众的意志载体。

此外,在合法性上,总统的存在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德国总理只能代表执政党,而不能代表整个国家或者议会。这时候就需要有人作为代表,去赋予这一届政府相应的职权。

总统因为是代表全体德国民众意志。那么由他去代表德国赋予执政党和总理组建政府内阁的职权,就间接代表着这个国家是由德国民众在直接统治,如此一来才称得上是合理合法。

看得出来,德国总统的存在,就有些类似英国女王,其乃是一个国家的象征,一个有胜于无的吉祥物,所以其一般由德高望重声誉较好的人担任。只不过,英国女王的存在感,可要比德国总统大多了。

没办法,德国总统的任期太短了,一届就五年。而英国女王则是终身制,至今已经当了大半个世纪了,儿子都被熬成糟老头了。所以,吉祥物当的时间够长,你也会知道的。

当然了,没有存在感的总统也不止德国一家,像印度的总统、新加坡的总统、意大利的总统、以色列的总统……一般人都不知道。

总而言之,大家记住一条结论,德国总统没有实权,只是一个吉祥物罢了。

为什么德国等国家总统是虚职,而美国等国家总统就有实权?

这是由国家体制决定的。

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国家的政治体制一般有三种:总统制、内阁制和君主立宪制。

其中,总统制就是指由选民分别选举行政和立法机关,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其特点是以总统为行政首脑,总揽行政权力,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不需副署。除了个别重要任命需要通过议会外,政府官员由总统任命,向总统负责。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非议会。在总统制下,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总统只向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世界上采取总统制的国家有美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危地马拉、博茨瓦纳、巴西、智利、阿根廷等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和大多数中亚和非洲国家。

内阁制又称议会内阁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内阁在议会的基础上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首脑,组织内阁。内阁受议会监督,议会对内阁不信任时,可以倒阁。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元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国家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时,都必须由总理(首相)或有关阁员副署。采取内阁制的国家包括欧洲大多数国家,如德国、意大利等国。

君主立宪制国家一般君主作为国家元首也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权力仍然属于议会产生的内阁,因此也可以看作是内阁制的一种,例如英国、日本、西班牙等国。

另外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国家是法国,它是少有的既有总统、又有总理,并且各有权限的国家,一般被称为半总统制。其特点是:1、总统由普选产生,权力很大,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宪法规定,总统通过自己的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稳定;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总统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2、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拥有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推行内外政策等权力外,还享有警察权和行政处置权、条例制订权和命令发布权。总理由总统任命,领导政府的活动,对国防负责,并确保法律的执行。实际上总理须听命于总统,起辅佐总统的作用。政府成员由总理提请总统任免。

事实上,法国的制度也是几经演变而来。二战之前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和战后初期的第四共和国就是典型的内阁制国家,总统仅仅是名义上的元首,权力基本归于总理,著名的“老虎总理”克莱蒙梭和保罗·雷诺就是其中的代表。但由于法国在内阁制下,政府更迭频繁、政争不断,造成社会混乱、经济发展缓慢,直到如今的第五共和国才改成半总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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