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一文中,“多行不义必自毙”一语所指斥的对象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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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克段于鄢这个典故出自“左传”,后来被孔子在“春秋”中提及!
多行不义必自毙所指的对象就是郑伯的弟弟共叔段。
把这个故事简单介绍一下:
春秋时期,郑武公娶了武姜做老婆,生了两个儿子:郑伯和共叔段,怀老大郑伯的时候,胎位不正,生产的时候脚先出来,把老娘武姜搞的很痛苦,所以非常讨厌这个儿子,还给他取名叫做“寤生”,寤生就是逆生,通俗点说:逆子,一个母亲给亲生儿子取这样个名字,可见天生是冤家。
后来武姜又生了个儿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经验,老二从怀孕到生产都很顺利,取名共叔段,武姜非常偏心小儿子,不但生活照顾,还希望老公把位子传给老二,但是郑武公不同意,依旧传给了老大寤生。
寤生就是郑庄公,算是春秋时期知名君主了,号称“春秋三小霸”,治国能力外交手腕都相当厉害,可见郑武公在选接班人的时候还是很有眼光的。
寤生刚上位,老娘就来给弟弟求封地,而且专捡好的地方要,要过去以后还大肆招兵买马,明目张胆的想造反,别人都来劝郑庄公:这么下去不行啊,你要管管弟弟。
郑庄公却一直装糊涂,不但不管,还主动配合弟弟的野心,对他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别人来问他怎么办,他就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句话后世被用烂了,一般的桥段都是主人公对敌人无可奈何,又想蹭热度,所以放几句狠话,往往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听起来正气十足,其实很傻很天真!
而且这句话的原创:郑庄公并不是这个意思,他是个标准的伪君子,从上位那天起就想搞死这个弟弟,却苦于没有借口,又爱面子不想背上一个杀弟的罪名,所以采用了极度阴险的招数:养虎为患。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寤生上小学就明白这个道理!
虎没有长成的时候不杀他,等到老虎开始作恶再出手铲除,这样既铲除了对手,也落了个好名声。
后来果然共叔段谋反,郑庄公马上出兵,把弟弟打了个丢盔弃甲,逃到了鄢城。
不仅如此,郑庄公还把老娘冷落起来,对外放出狠话: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虽然后来在舆论压力下又和母亲重修旧好,但是这种母子关系怎么看都很奇怪,太虚伪!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一切都是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