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对此作出回应,针对近期媒体报道中反映的问题,责令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协同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调查,对确有违反民航法律、法规等行为的销售代理人,将予以严肃处理。随后,多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对外发声,明确执行与航空公司一致的退改签政策。
机票退改签费用为何会出现畸高?平台宣称执行与航空公司一致的退改签政策能否彻底解决问题?消费者在日常出行购票时该如何避免“被坑”?本报记者针对退改签引发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
平台
退改签没有统一标准造成乱收费?
调查中,航空公司普遍表示,机票是没有库存价值的特殊商品,一旦过了起飞时间,飞机上的座位如果还空着,损失就只能自行承担。因此,航空公司会根据淡季、旺季来制定机票价格。在上座率不高的淡季陆续推出低至两折、三折的机票,但因特价机票一旦退票就很难有机会再次出售,在制定退改签规则时也会相对严格。不少专家认为,退改签费用相当于违约金,缴纳合理的违约金是合乎情理的。
合乎情理不代表可以随意收费,收费标准由谁根据什么来制定呢?据了解,1996年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曾规定,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2004年修订时这一条款被删除,各公司不再有统一的标准。航空公司往往会结合航班在一段时间内退改签数量、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制定相应的退改签规则。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航空业讲究的是依据法规、航规办事,那为什么在退改签收费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政府不能出台统一的规范呢?民航专家王疆民认为,退改签没有统一的标准是市场经济和市场多样化决定的。航空公司的规模大小,以及运营模式的不同,决定了票价的不同,在退改签等操作中也就有所区别。机票代理人违规多收退改签费用是违规操作的结果,而不是政策本身。通过查询各航司官网可以发现,无论是境内机票还是境外机票,价格页面均标注了“退改签”条款。可见对于消费者来说,退改签费用的规则并非无迹可寻,经过简单对比就会发现机票折扣率越高退改费率越高。
不过仅就价格而言,与机票价格同等甚至超出票价的退票费的确存在。另外,很多特价机票不允许改签,这已经有失公平。有观点认为,规范机票退改签收费是必要的纠偏,高额退票费是由航空业的痛点造成的,如果航空公司过多依靠收取高额退改签费用营利,而不是从管理上寻求提高舱位控制等办法,退改签的费用不会降低。
代理商
平台与航司统一退改签政策能否解决问题?
因某一航班退票费价格超出票价本身,香港航空在此次退改签热点中被不少媒体“点名”。香港航空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促销等价格浮动因素影响,有时机票票面价格可能会低于一般退票费,但是若乘客在这种情况下退票,一线员工及合作伙伴在为客人办理退票时,会退回燃油附加费以外的其他税款,消费者无需负担差额,倒贴钱退票的说法并不准确。
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费用收得不低,但与航司明确、透明的政策相比,有些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和代理商就有些“不老实”。
舆论压力之下,多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发声:“明确执行与航空公司一致的退改签政策。”但记者调查发现,承诺背后,却有两副面孔。
记者5月11日查询南航官网,随机选取了5月21日北京至杭州的CZ5092航班机票,网页显示经济舱5.4折机票1080元,以起飞前两小时为划分依据,之前改签费324元、退票费540元,之后改签费540元、退票费1080元。在这一方面,平台与官网一致。
但境外航空公司的情况则不同,平台及代理商的表现“内外有别”。5月11日,距离多平台发声已过去3天。记者在德国汉莎航空中文官网上查询5月21日北京—德国法兰克福LH712航班,显示经济舱机票售价8190元,起飞前可改签,费用1000元,起飞前后退票费均为1200元。但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上,显示德国汉莎航空官方授权店的供应商票价为8840元,不可改签;另外一家供应商票价为7914元,同样不可以改签,且起飞后不予退票,仅退税费90元。
尽管航空公司强调其国内客票退改签规则同等适用于所有渠道,且严格要求代理商、互联网售票平台执行与官方一致的退改签规则,但目前对于境外航空公司机票销售的监管还有所欠缺,这给了一些平台及代理商钻空子的机会。
一些平台利用变更机票退改签收费标准,用较低的价格在平台上倾销机票,随后赚取退改签差额。王疆民表示,一些企业屡教不改,足以说明无论是政策规范还是监督机制,在加强民航运输服务监管上,我们还存在一定短板。因此,违规处罚必不可少,同时,航空公司也要与监管部门联手共同治理。
退改签防坑小技巧了解一下?
有哪些实用方法可以让退改签费用一目了然呢?旅客赵女士在南航App上发现了一款“神器”,不仅可以查询退改签规则,只要输入机票信息,就能查看实时退改签费用。
“一些机票代理之所以能够在退改签等操作中多收费、损害旅客的利益,就是利用了目前网络购票尚不能与航空公司官网对接,顾客无法了解更多的信息。如果在代理人购票网络系统中,写入旅客在办理退改签等手续时需了解的相关航空公司政策提示,或许能起到一定的效用。”王疆民表示。一味追求低价、过于相信代理商及互联网销售平台的一面之词也造成了很多消费者“被坑”。除了有关部门加强自律与监管外,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性,特别是在购买特价机票时,要先阅读退改签规则等注意事项,不清楚的地方不要只听信一家之言,还要询问航空公司,避免出现意外情况时代理商和平台“翻脸”。每个航空公司都有各自具体、明晰的退改签规则,从航空公司官网购票不失为更有保障的选择。另外,如果消费者在退改签过程中,发现代理与官方渠道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向航空公司举报,共同维护自身利益与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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