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20最新免税政策)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2020最新免税政策)

税收的小微的各种优惠还有其自己的标准:

1、增值税对小微企业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标准:

1.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就是增值税上的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所以,你看很显然中国烟草总公司这种企业是不能享受的。且不说其是一般纳税人。

就是其营业收入,怎么可能只有几十万。所以标准是完全不同的。

当然,202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这个政策出台后,很多人说,原来的小规模季度45万免税政策就没用了,取消了,其实实质上是45万和直接免税肯定有重合部分,但是毕竟小规模还有5%的征收率,所以,这个45万的标准没有作废,还有其用处的。

2、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的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到2024年12月31日。

在这之前,财税〔2019〕13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已截止)

所以,小型微利企业100-300万这个区间的企业所得税又降了。

再加上依旧在执行的不超过100万,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的所得税政策就是下面这样。

假如一个企业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300万应纳税所得额最多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呢?

100万(包含)的缴部分缴纳:100*12.5%*20%=2.5万

100(不包含)-300万(包含)的部分缴纳:(300-100)*25%*20%=10万

总的只需要缴纳12.5万,实际税负12.5/300约等于4.17%

标准:

需要同时满足下面4项:

0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02

03

从业人数≤300人

资产总额≤5000万

04

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如果你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你企业所得税就可以按上述规定减免,实质就是这个意思,所以你看,这里的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的标准其实和我们前面的标准也不是一个概念,可以说完全不搭边。

3、残保金中小微企业政策优惠

标准:

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所以,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从2020年开始,暂免征收残保金。所以,你看,这里的标准就是看人数。

政策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财政部公告2019第98号规定如下:

4、印花税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

标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

所以,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印花税的标准是和文章开头的小微企业标准同步的。

5、工会经费中的小微企业优惠

也就是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又可以申请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了。

那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的资格认定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小微企业名录”中“小微企业库”进行自查,如企业在库则为小微企业,若未在库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划型标准进行资格认定。

工会经费的返还是和文章开头的小微企业标准同步的。

6、六税两费优惠中的小微企业

什么是六税两费?就是下面这些。

出台了什么政策?

简单的说就是上面的六税两费可以减半征收,以前算下来你交100,现在只交50,是一个优惠。

(注:政策说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按之前的经验,基本各地都顶格减免,也就是都按50%,目前多省出台的幅度标准都是50%)

之前其实也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应该是知道的,但是之前的政策

1、范围只限于小规模纳税人

2、2021年12月31日政策已经到期了

这次的政策有两个看点

01

延续!延续之前的小规模的减半到2024年12月31日

02

扩大享受主体的范围,把个体工商的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也纳入了。

如图:

期限是多久呢??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所以,这次这个新政策和之前的政策就衔接起来了,并且扩大了享受范围,这个是需要大家注意的。

之前只有小规模纳税可以享受,现在扩大到部分一般纳税人了哦。

但是政策3月才出台,有些企业已经把2月的税金申报缴纳了,能不能退呢??其实之前政策出台的时候就有朋友问这个问题,当时给大家说的是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如果你满足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减半的条件,那自然在这个区间内的优惠可以享受,理论上交了应该是要退还的,那么目前就实际情况也是可以退的。

这次新政较以前最大的难点在于判断自己是否满足享受优惠的情况了。

对于这个问题,重点给大家梳理一下。

1、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没得说,身份符合,2022年1月开始直接开始享受。2、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可能是小规模、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没得说,身份符合,2022年1月开始直接开始享受。3、如果你是小型微利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那就相对复杂了。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以什么时候的标准来判断你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问题,政策说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那么具体来说呢?

如图:

所以,六税两费的优惠的标准和也文章开头小微的标准是不搭边的。

7、延缓纳税中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下面这些税种后可以暂时不用缴纳税款。

其中

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也就是说2月所属期的税款,可以等到2022年9月申报8月所属期税款时候再一并缴纳。

政策依据:

这个政策是不是很熟悉??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是在去年30号公告基础上的一个延续。

简单的说就是去年符合延缓的继续延缓6个月。

今年,也就是2022年1、2季度的税按新政策也延缓6个月。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呢?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标准是?

1、制造业的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

2、中小微企业的标准

中小微企业文件参考的是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划分标准,但是又不是全部参考,仅仅是参考了销售额的标准。

8、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中的中小微企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本公告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01

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02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03

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01.

中小微企业不同于小型微利企业。12号公告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基础,兼顾政策执行简便有效,对各行业的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3个指标按照“让企业充分享受”的原则进行指标归并,按三大类行业形成了享受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的中小微企业的标准:第一类是建筑业、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数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第二类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第三类是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02.

中小微企业的判断标准涉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三个指标中的两项或三项指标,与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中小微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口径和计算方法与小型微利企业保持一致。不同之处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是“并且”的关系,必须同时符合3个指标;而中小微企业的指标之间是“或者”的关系,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指标中的一项指标即可认定其符合中小微企业的条件,进而可适用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

9、增值税留底退税中的中小微企业

最新文件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这里的中小微企业标准又是按照工信部文件标准执行,与前面标准又有所不同。

所以,你最终发现,这个标准真是各有差别,不能一概而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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