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中间体销售(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中间体)

化工中间体销售(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中间体)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15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69.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划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0,751.1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净额27,518.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实施。按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2022年10月底前达到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0元。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造成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前期在福建舜跃投资建设的“年产1500吨2-氯-6-氯氟苯甲醛等含氟芳香烃系列产品项目”中,有经过工艺优化的募投项目相同品种需要经试生产验证,旨在降低生产成本及提升产品生产的本质安全水平。因新冠怡情反复等多种因素影响延缓了试生产的开展,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延期募集资金投入。现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评估,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0月。
四、重新认证募投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鉴于公司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搁置已经接近一年,因此公司对“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现有含氟精细化学产品毛利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但产品品种相对单一,规模较小,产能不足与市场需求增长的矛盾日趋突出。
经过20多年的研究创新和技术储备,公司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很好的解决了含氟精细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及环保等问题,并建立和培养了该产业相应的专业团队。本次含氟精细化学品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自身技术能力、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选择确定的,主要产品为4,4—二氟二苯甲酮、氟苯等,其中4,4—二氟二苯甲酮是生产新型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醚酮(PEEK)的关键中间体,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电气、医疗、食品加工、能源工业等领域,也是合成农药和医药产品的关键原料。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含氟精细化学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优化,并可以利用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快速进入市场,有效地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提升公司含氟精细化学产品市场份额,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整体抗风险能力。
2、有利于合理布局产业,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有机氟化工行业主要包括制冷剂、含氟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三大块。有机氟化工产品以其耐化学品、耐高低温、耐老化、低摩擦、绝缘等优异的性能,广泛应用于军工、化工、机械等领域,已成为化工行业中发展最快、最具高新技术和最有前景的行业之一。由于产品具有高性能、高附加值,在全球范围更是被赞誉为“新兴黄金产业”。随着有机氟化工合成技术的进步,有机氟化工中间体产品的应用范围也在向更新更高端的医药、农药、新材料等领域不断延伸。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含氟精细化学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业务规模大幅增加,这将大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进一步发展含氟精细化学品,不仅可以利用多年相关的技术积累、生产管理经验以及客户资源做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同时还可以为公司提供更为广泛的市场空间,从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壮大。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公司提供了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了公司的收入规模,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盈利能力。
(二)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旺盛的市场需求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支撑
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终端产品4,4—二氟二苯甲酮是生产新一代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醚酮(PEEK)树脂的关键原料。据市场调研机构日商环球讯息有限公司出具的市场调查报告书《聚醚醚酮(PEEK)的全球市场成长,趋势,预测(2019年~2024年)》,全球聚醚醚酮(PEEK)市场从2019年到2024年的预测期间内,预计将保持6.8%以上的年复合成长率。随着发展中国家对聚醚醚酮的需求力度不断增加,未来几年,中国、印度、东南亚等新兴市场有望成为推动全球聚醚醚酮需求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项目主要产品4,4-二氟二苯甲酮、氟苯等属于含氟中间体。这些产品除主要应用于生产新型高分子材料外,还广泛应用于农药中间体和医药中间体等方面。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生产农药数量最多的国家。由于含氟有机中间体具有独特的稳定性和生理活性,合成的含氟药物以及含氟农药在治疗疾病和农业的发展中均发挥着独特的功效。本项目生产的含氟系列产品属于含氟类传统药物及中间体产品的上游产业,产品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广阔。且有较多的客户和知名企业与公司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销售保障。
2、完善的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公司1998年进入氟化工行业,主要从事2-氯-6-氟苯甲醛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20余年的不断研究探索和实践,目前已经掌握了多种含氟化学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并很好的解决了含氟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废酸废碱的减量化、以及终端污染物环保处理等问题,并形成了公司专有技术,部分核心技术路线已取得了国家专利。
本项目主要产品氟苯和4,4—二氟二苯甲酮生产技术工艺与公司现有含氟化学品相近。为了该项目工艺技术更加优化、本质安全水平更高、生产成本更有优势,公司在子公司福建舜跃“年产1500吨2-氯-6-氯氟苯甲醛等含氟芳香烃系列产品项目”中融合了部分产品的生产,从当前的试生产结果来看,效果满意,具备大规模生产条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卓有经验的技术和业务团队保证项目可行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和生产经营团队,随着公司战略目标调整和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将持续引进骨干人才,为公司源源不断输入新鲜血液,实现新老融合。在生产工艺方面,含氟精细化学品产品品质不仅仅取决于生产设备,也与关键生产岗位员工的经验水平密切相关。公司在这些关键岗位上配置了经验丰富的技术员工,经验优势确保了生产稳定性和品质优势突显,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作出延期调整,是公司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项目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券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0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9:15至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截至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二)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58318000
电子邮箱:1355714860@qq.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7。
2、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9:15时,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空白处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4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循环使用,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大洋生物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大洋生物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五)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五)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意见
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泰洋化工有限公司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公司能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泰洋化工有限公司,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
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大洋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顾 磊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
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大洋生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① 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核查意见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大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品氟苯和4,4—二氟二苯甲酮生产技术工艺与公司现有含氟化学品相近。为了该项目工艺技术更加优化、本质安全水平更高、生产成本更有优势,公司在子公司福建舜跃“年产1500吨2-氯-6-氯氟苯甲醛等含氟芳香烃系列产品项目”中融合了部分产品的生产,从当前的试生产结果来看,效果满意,具备大规模生产条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3、卓有经验的技术和业务团队保证项目可行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和生产经营团队,随着公司战略目标调整和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将持续引进骨干人才,为公司源源不断输入新鲜血液,实现新老融合。在生产工艺方面,含氟精细化学品产品品质不仅仅取决于生产设备,也与关键生产岗位员工的经验水平密切相关。公司在这些关键岗位上配置了经验丰富的技术员工,经验优势确保了生产稳定性和品质优势突显,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本次对含氟精细化学品募投项目作出延期调整,是公司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项目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无异议。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全体监事签字:范富良:______________
仇卸松:______________
刘 畅:______________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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