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人格理论遵循什么原则?
1.弗洛伊德人格理论遵循道德原则。
弗洛伊德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建立了心理学史上第一个系统的人格理论,包括人格结构和人格发展两个方面。
人格结构:在早期,弗洛伊德把人格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三个层次。在晚期,他进一步提出了新的人格学说,提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组成。
人格发展: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个体通过自己或者父母在正常看护自己的过程中刺激个体的性感带可以得到满足;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性感带有所不同。
2.1、本我:遵循快乐原则。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
2、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自我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间的矛盾。
3、超我:遵循道德原则(至善原则)。超我是从自我分化出来、道德化了的自我,处于人格的最高层。具有三个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二是对自我进行监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
3.弗罗伊德人格理论遵循本我原则。因为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从出生日期算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比如饥、渴、性三者均属之。
本我中知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故而从支配人性的原则而言,支配本我的是快乐原则。
例如婴儿每次感到饥饿时即要求立刻喂奶,绝不考虑母亲有无困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