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级行政区划改革探索是真的吗(中国省级行政区划改革新探索布局)

2020省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是真是假?

国家对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一直在进行,并不是现在才有这个说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级行政区域的划分有多次大的合并和调整。

对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并不只是增减省级行政区数量那么简单。它实质上是行政体制改革,目的是协调地区发展。

中国省级行政区划改革探索是真的吗(中国省级行政区划改革新探索布局)

近几年,对省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说法多年。最终还是要以国家公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对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牵涉政治、国防、经济建设、历史文化、民族、自然环境条件等很多方面。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级行政区划的变迁历程

我们先看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级行政区划的变迁历程。

对省级行政区域的屡次改革,总的变化趋势是:减少了行政区划的层次和数量,扩大了某些行政区划管辖的范围,将一些少数民族聚居比较集中的地区逐步建成民族自治区。

1.建国初期的行政区划

在建国初期(1952年8月以前),全国划分为6大行政区、1个自治区、1个地方政府。

6大行政区共管辖29个省、8个相当于省级的行署区、13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市。总共有相当于省一级行政区划52个。

具体行政区划是:

华北区:管辖5省2市(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绥远等5省和北京、天津2市)东北区:管辖6省5市(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等6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等5市)西北区:管辖5省1市(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这5省和西安市)华东区:管辖8省区2市(山东、浙江、福建、台湾这4省,苏北、苏南、皖北、皖南这4行署,上海、南京市)中南区:管辖6省2市(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6省和武汉、广州2市)西南区:管辖7省区1市(贵州、云南、西康3省,川东、川西、川南、川北4行署,重庆市)1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成立)1个地方政府:西藏地方政府(1951年5月23日和平解放)

当时,这6大行政区称为军政委员会(只有东北区为人民政府),是比省、行署、市高一级的行政区机构,也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

2.第一次变动

第一次省级行政区划变动在1952年8月至1953年9月。

主要内容为:将8个行署合并为3个省;将大行政区的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撤销2个小省并入邻近省;将1个市降为省辖市、2个市提升为中央或大行政区的直辖市。

具体措施是: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地方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决定成立安徽、四川两省,相应撤销皖北、皖南和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这6个行政公署。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和《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

《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是,将大行政区的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不再作为一级政权,而只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省市起领导与监督作用;其主要负责人由政务院提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江苏省,撤销苏南、苏北2个行政公署;撤销平原省,并入山东、河南省;撤销察哈尔省,并入山西、河北省。

1952年12月7日,政务院决定改南京市为江苏省直辖市。1953年9月29日,政务院决定将哈尔滨市、长春市改划为中央直辖市。

从而,省级行政区划由52个减为46个。其中省建制的有30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市有14个,民族自治区1个,地方政府1个。即:

省(30个):河北、山西、绥远、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东、浙江、福建、台湾、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西康、四川

市(14个):北京、天津、西安、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哈尔滨、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

自治区(1个):内蒙古

地方政府(1个):西藏

3.第二次变动

第二次省级行政区划变动在1954年。

主要内容是:撤销6大行政区机构;将一些小省合并或撤销;对于原14个市,除保留特大城市为中央直辖市外,其他市改为省辖市或并入省建制。

具体措施是:

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6大行政区一级党政机构。

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第3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的决定》。

这两个决定的主要内容是:

撤销6个大区行政机构,各省市区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将辽东、辽西两省合并改为辽宁省;撤销松江省建制,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撤销宁夏省建制,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撤销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在14个市中,除北京、天津、上海为中央直辖市外,将其余11个市全部改为省辖市。其中将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市并入辽宁省建制,长春市并入吉林省建制,武汉市并入湖北省建制,广州市并入广东省建制,西安市并入陕西省建制,重庆市并入四川省建制。

从而,省级行政区划由46个减为31个。其中省建制26个,中央直辖市3个,自治区1个,地方政府1个。即:

省(26个):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山东、浙江、福建、台湾、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西康、四川

市(3个):北京、天津、上海

自治区(1个):内蒙古

地方政府(1个):西藏

4.第三次变动

第三次省级行政区划变动在1955年至1965年。

主要内容:将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改为民族自治区;继续撤并一些小省的建制。

1955年3月9日,国务院第7次会议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委会。

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议的《关于撤销热河、西康两省的决议》,决定撤销热河省建制,划归河北、辽宁、内蒙古自治区;撤销西康省建制并入四川省。

9月13日,全国人大一届常委会21次会议决议,同意国务院提议的改新疆省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成立。

1957年6月7日,国务院第51次会议讨论通过,提议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并报人大审议。7月15日,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成立。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1965年8月25日,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国务院的议案,成立西藏自治区。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至此,我国设有:

3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

5个民族自治区: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宁夏

21个省: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广东、云南、贵州、四川、青海、甘肃、陕西、湖南、湖北、河南、山西。加上台湾共计22个省。

这30个行政区划的建制,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年代。

5.第四次变动

1988年4月13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将原属广东省的海南行政区和西沙、南沙、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划归海南省管辖。4月26日,海南省委、省政府正式挂牌。

于是我国有23个省(含台湾)、5个自治区、3个中央直辖市,共计31个省级行政区划。

1997年,四川省重庆市升格为直辖市,省级行政区域增加到32个。

199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1999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于是省级行政区域增加为34个。

至此,我国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

这个建置延续至今。

从以上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级行政区划的变迁历程可见,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主要原因是为了适应政治和经济建设这两大宏观方面的需要。

二.近些年的探索和实践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改革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改革内容的全面深化,原有的省级行政区划难以满足现实的种种具体实际需要,区域管理、区域协作方面的一些问题和矛盾逐渐凸显。

除了宏观呈现出的东部与中西部的差别之外,更普遍的是多个小空间内的差别,即各省内部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城市与乡村的差别,中心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异。

而且,这种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不仅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广泛存在,在经济发达省份也不是个别的。

例如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陕西省的陕北、关中、陕南这三大区域的差别很大。甚至一些人感觉上认为陕南的汉中市属于四川省。

在经济发达省份,如山东的胶东、鲁西之间,江苏的苏南、苏北之间,广东的珠三角与外围地区之间,都存在着差异。

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合理地调节行政区划,能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与世界其他国家对比,我国一些省级行政单位在面积和人口上都过大,所辖区域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差别明显,造成省级行政单位管理和协调的困难,降低了行政效率。

例如美国的国土陆地面积与我国相当,但是划分有50个州。

现代化进程的突出标志,是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通过中心城市的发展,带动中小城市、小城镇的发展,并以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为支点,形成现代经济发展的完整网络。

于是,“省级行政区划改革”的呼声一直未间断。

对此,党和政府、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都提出了一些战略规划、方案和思路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

因而,我国也确定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原则:撤地增省、强县扩权、省直管县、乡镇县派,并且已在实施推进。

还有人提出,将我国的省级行政单位重新合理划分,增设至50个,以利于实现全国都市的均衡合理分布,增强全国城市体系中的重要节点城市等。

在新形势下,如何优化我国行政层级与行政区划设置,是迫切需要研究、探索的重大课题。

省级行政体制改革,是国家发展的必然需要。

但是我国国土面积广阔,人口总量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差很大,各省级行政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不尽相同。

因此,进行省级行政体制改革的模式、时机和路径有所不同,需要统筹规划和分期分批推进。

行政区划改革,谁能抓住大机遇?

行政区划改革,目前全国一盘棋,全局乱糟糟。

首先,四个直辖市,除了上海,其他三个重庆、北京面积过大,天津没有存在的必要。

其次,五个自治区,四个过大,一个过小,并且省部级行政单位没必要设自治区,下属市县可设自治州、自治县,合理整合拆分面积过大自治区。

再次,港澳台,香港和澳门应当逐步和大陆临近城市一体化,或者逐步政治体制融合后合并,台湾目前不进行深入讨论。

最后,二十二个省,合理消除人口少于一千万的省份,合理消除人口少于一百万的地市,合理消除人口少于十万的区县,合理消除人口少于一万的乡镇,合理消除人口少于一千的行政村,合理消除人口少于一百的村民小组。

行政区划上大的改动应该不会有了。

不过按照惯例猜的,我国的行政划分核心变量是人口,其次才是地理位置,经济条件等。

比如重庆与四川分开时间是1997年,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

据统计,四川在1995年总面积约五十七万平方米,人口破亿,重庆地区约三千万人,相当于整个四川的三分之一,再加上当时成都与重庆距离较远,二者又是经济强市,行政上若重庆从属于四川,必加重行政成本,不利于整个西南地区的发展,干脆分开。

现在比较像当年四川的省份是广东。

广东是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常住人口1.2亿,又有广州与深圳双强,怎么看也如当年四川相似。

但国家一直在提粤港澳大湾区,再加上提的大都市圈,什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等,国家就是想充分将这一片区域整合到一起,共同发展,固断然不会在这种时刻来个一刀切。

行政区划上大的不太会动,但小的已经在动。比如合村并镇,再就是县级机构的合并使用。

而搞这些的原因就是人口大量流出,原本一个村上千人,现在只有几十人,为了压缩行政成本,就将七八个村合并成一个,这样虽然地盘大了,但人员编制压缩了很多。并镇也是一样,现在一个镇管的地方可能是以前的几倍;县里人口流失,就合并几个机构,需要专业技能的,比如检察院法院,财政局等,就与邻县共用一批人。

好在现在交通工具方便,信息传递也便宜与及时,掌管的范围也不是古代可以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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