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检出口去哪里办?
1.当地的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
扩展资料
如下是国内比较标准的商检流程(国内同行报检同事提供的),仅供参考:
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流程
1.受理报检
1.1 受理材料的审核内容
1.2 出口食品应提供如下资料:
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书。
2)贸易合同/信用证、产品的重量明细单和加工企业的产品厂检合格单证(正本)等。
3)出口保健食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存档。
4)出口脱水蔬菜、蜂蜜产品报检的企业须提供获得产地局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相关材料。
5)国家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时,按规定办理。
2.检验
2.1 检验依据
1)进口国(地区)标准和要求;
2)我国与进口国家或地区政府签定的双边、多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3)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4)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有关标准;
2.2 检验内容
1)数量、重量、包装、规格、标签、标记及唛头。
2)安全卫生检验。
3)特定标示成分检验。
3.现场检验和抽样
4.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应在规定的流程期限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检疫结果报告单》。
5.复验
进出口食品的报检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做出检验结果的检验检疫机构或其上级机构申请复验。复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行政复议法》、《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执行。
6.结果评定与处理
7.出口基地检验检疫备案工作程序
8.产品的包装标识和装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