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9日起,盗用你的身份证件去银行开户办银行卡的成功机会将大大降低。
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60号),决定利用目前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增加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信息核查,解决银行难以识别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性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真实性的问题。
也就是说,在试点地区的试点银行开户、办银行卡,将需要对所持身份证件是否有效进行核实。在此之前,在联网核查系统中并未增加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
不过,目前联网核查系统只向试点地区的试点银行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服务,不影响其他地区和其他银行账户业务的办理,也不会影响相关个人办理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
哪些地区将先试点?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简单说就是银行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居民身份证是否挂失、失效,以验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性的行为。如银行核查的是个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如个人因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
央行表示,将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先选择部分地区、部分银行开展业务试点,具体来说:
自2018年4月9日起,天津市、福州市、太原市辖区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始办理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业务;上海市、珠海市辖区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始办理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业务。
自2018年4月16日起,福建省内其他地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始办理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业务;福州市、深圳市辖区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始办理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査业务。
自2018年4月23日起起,山西省内其他地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始办理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业务;福建省其他地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始办理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业务。
办理哪些业务需要进行核实证件?
根据通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进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后续,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继续在其他银行业务推广身份信息核查。
如果核查结果是已挂失、失效,银行会怎么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联网核查作为银行审核个人身份的手段之一,结果仅作参考,银行不能仅以联网核查结果作为唯一依据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
如果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者挂失证件、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那银行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银行无法判断的话,如果个人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银行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如果是本人亲自办理业务的,则由银行根据个人年龄、身份、开户理由、业务风险等综合判断,能够确认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不能确认的,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
如果对核查结果不满,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对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有两种方法反馈:
一是告知核查银行,也可以向核查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查银行将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定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至公安部,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确认后处理。
此外,个人还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联系电话:010-5983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