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标准与主板有哪些不同(6个不同点)

创业板上市标准与主板有哪些不同(6个不同点)

主板对发行人(企业)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中小板是相对于主板而言规模较小的企业。

创业板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主要针对新技术、新能源、高端制造、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相比较其他三个板块,科创板允许企业在未实现利润的情况下上市。

01主板

?? 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600开头

?? 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0开头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

发行人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6、财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实操中,最近一年利润建议为1亿元以上);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为弥补亏损;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02 中小板

?? 在深交所上市的中小板企业股票代码以002开头

1、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实操中,最近一年利润建议为5000万元以上);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03创业板

?? 在深交所上市的创业板企业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1、股本条件: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四)

2、财务条件: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实操中,最近一年利润建议为5000万元以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二)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三)

04 科创版

?? 在上交所上市的科创板企业股票尚未分配代码编号

五套市值指标,具体为:

(一)预计市值(市值评价标准为最近一轮投资机构对其投资的估值或上市发行时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

上市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2.1.1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2.1.1

(三)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本规则规定的标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2.1.1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本所可以根据需要对上市条件和具体指标进行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2.1.1

附: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照表

条件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不得有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符合“两高五新”标准,即

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

3、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 2)移动通讯 3)生物医药

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

5、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

6、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

7、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

募集资金用途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应当具有明确的用途,且只能用于主营业务

限制行为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违法行为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保荐人持续督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在发行人上市后3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创业板其他要求

1、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2、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和控股股东责任

3、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作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4、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签署确认意见

5、 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出风险提示,内容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 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6、不要求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摘要

附注:除新发行股本一般小于3,000万元外,中小板与主板的上市要求没有区别

上市公司收购标的企业

1、包装行业:要求是3C电子、烟酒、化妆品、珠宝等优质客户的包装类企业;

2、区域:珠三角、重庆、四川;

3、净利润:2000万以上;

4、资产:企业自有用地,50亩以上为佳,深圳企业要求可降低;

5、财务:财务相对规范;

6、管理:管理团队愿意继续经营。

企业符合以上要求请联系: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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