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为什么要掩埋受损车体?
1.温州高铁事故就地掩埋是因为事故现场有泥潭,抢险条件恶劣情况下,为了快速救援,只能将车头就地掩埋,保持地面稳定性。
当时的施救地土壤松软、有池塘泥潭、周边都是农田,为了节省救援时间(掩埋车头残骸比一辆一辆车运输沙子和石头来的更快)。
2.据有关报道,温州事故动车组并非就地掩埋。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此次事故已确认共有六节车厢脱轨,即D301次列车第1至4位,D3115次列车第15、16位。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动车脱轨为什么要掩埋?
1.为了便于继续抢险。2011年7·23温州动车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原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回答过“掩埋车头是为了便于继续抢险,因为当时抢险现场狭窄,有一个泥潭,必须先填埋后才有助于继续的救援。”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谁的责任?
1.铁路有三重保险,中介都是铁道部的调度。
第一重保险是无线电联系,一有情况,立即汇报;
第二重保险是铁路信号和电路闭锁,也就是轨道电路,一个区间内有车的话,由于车轮导电,会把两根轨道连通,形成回路,那么这个区间的信号灯都会提示,且铁道部的监控上就会形成红光带,后车看到红色信号灯,自然会减速或停车;
第三重保险是GPS,其实即使一辆普通列车在区间异常停车的话,铁道部的总调度室就能监控到(我是铁路施工单位的,既有线施工时一旦停车,立刻会被定性为一般事故,总调度室马上就知道了,立刻追查);
但是这次事故以上保险措施都没有发挥作用,雷击只是诱因,并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人员的渎职才是事故的根本原因。
绝对是责任事故,而不是意外事故!
天灾是可以而且应该消除影响的,人祸是关键。
无剪接、抄袭,我在做任务,请尽快给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