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硕士学位申请书范文(硕士学位申请书导师推荐意见)

体育硕士学位申请书范文(硕士学位申请书导师推荐意见)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生除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考生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者已获得国(境)外的硕士学位者。自然科学类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外语水平需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成绩及以上或其他英语相当水平。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科研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交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且与申报专业相关。

5.申请攻读的博士专业应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6.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二、招生专业和导师

我院当年招生对象为全脱产学习的招生导师及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所招收博士生占导师当年博士招生名额。

三、申请流程

(一)考生申请

2022年1月3日-5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月6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10.近三年科研成果。

四、考核程序

(一)学院资格初审

2022年1月7日-9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022年1月10日前,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院综合考核

2022年1月12日-16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考生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务必查看《湖南师范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缴费说明》(附件3),并于2022年1月12日24:00前按缴费说明一次性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470元,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和复试费不退。

学院综合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30%。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考核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件5)。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录取与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2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七、学院联系方式

张老师电话:0731-88631866 邮箱:9932808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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