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引渡?引渡和遣返有什么区别?
1. 引渡(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得请求,移交改过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比如赖昌兴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引渡的法律基础是一个主权国家对犯罪的管辖权,包括属地,属人和其他管辖权等。也就 是说,请求引渡的国家,基于国际法上承认的依据,对该名身处他国境内罪犯享有管辖权。可以引渡的罪行在19世纪以前主要是政治犯,异教徒和逃兵。但由于资产阶级革命得胜利,罪刑法定和民主原则得确立使引渡的对象发生了根本改变。各国变为只引渡普通刑事犯。”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习惯法则。
引渡条约使国家间引渡罪犯依据。因为国际法上没有赋予国家以引渡的义务,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是否将罪犯引渡回申请国完全是被申请国自己的事情,对于赖昌兴案件来说,如果中国和加拿大没有引渡条约,那么加拿大想引渡就引渡,不想引渡就不引渡,我国没有丝毫办法。但是如果有了引渡条约就不一样了,引渡条约一般会约定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关于互相引渡罪犯的相关条件和其他事项.如果在条约中承诺对某个国家的罪犯进行引渡,那么引渡就成为了国际义务,必须履行,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便拒绝引渡。
遣返与引渡的区别在于:遣返是没有条约的引渡,即发生在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2
我国与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吉尔吉斯斯坦等一些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并且参与了很多实际上涉及引渡问题的公约,比如《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消除一切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等。
不是所有的犯人都能引渡回国的,现在我们国家还有相当多的畏罪潜逃在外的人,
有的国家对于外逃而来的犯人给予庇护;
1 庇护,也称为领土庇护,是从国家的属地优越权引申出来的一项权利。指国家对于遭受追诉或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他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
2.庇护的对象主要是政治犯,即政治避难者。另外,国家一般还庇护从事科学和创作活动而受到迫害的人。根据国际法,对于从事侵略战争、危害和平和危害人类、种族灭绝或种族隔离、劫机、侵害外交代表等被国际条约或被国际习惯法认为是国际罪行的人,以及一般公认的普通刑事罪犯,均不在庇护之列。?
应注意区分庇护(或称领土庇护)与域外庇护的不同,前者符合国际法。后者也称为外交庇护,是指给予庇难者在驻在国的使馆、领事馆、军舰和商船内以庇护,即庇护国在外国领土上庇护外国人,现代国际法不承认这种庇护
引渡是什么意思?
1.引渡是指一国将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含引渡条款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的颁布施行,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处理中外之间的引渡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引渡的特征和原则?
1. 引渡的基本原则包括双重犯罪原则、罪名特定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和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具体而言:
(一)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认为是犯罪,并可以起诉的行为,反之,则不能引渡。
(二)罪名特定原则:又称同一原则,指请求国在将被引渡的人引渡回国后,必须以请求引渡时所持罪名审判或惩处,不得以不同于引渡罪名的其它罪行进行审判或惩处。
(三)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四)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我国同意引渡的条件
根据《引渡法》第七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
应当拒绝引渡的情形
根据《引渡法》第八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八)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