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李小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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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天时间,一口气读完了《包法利夫人》。
在我心目中,它的好看程度至少排进西方名著的前三名。
福楼拜不愧是福楼拜啊。
其实我小时候就知道这本书了,一直没看,因为我觉得故事梗概好无聊:一个女人,婚内出轨,借钱买东西,债台高筑,最后走投无路,吞砒霜自杀。
结果一打开,没逃过真香定律。他怎么可以把故事讲得这么好啊,他怎么能把一个女人的堕落讲得那么曲折,那么好看啊。
包法利夫人自私、虚荣、放荡。两次出轨与人私通,背叛深爱她、对她百依百顺的丈夫,冷漠对待依恋她的女儿,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断借债购物,最后债台高筑走投无路而吞砒霜自杀,连累丈夫在痛苦和贫困中死去,连累女儿无依无靠,很小就被送进纺织厂受做女工的苦。
真的是把一个好好的家,搞得家破人亡。
可奇怪的是,就是这么一个不贞洁的女人,一个缺乏母性的女人,一个贪慕虚荣的女人,一个自私到近乎冷酷的女人,我并不觉得她十恶不赦,甚至读到最后我一点儿都不鄙视她,一点也不厌恶她,我反而理解她,同情她,看着她一路滑落,走上绝路,只觉得怅然若失。
福楼拜在完成《包法利夫人》后,坐在家门口大哭。朋友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包法利夫人死了。”
我很理解他的心情。
我觉得每个对生活现状不满意的人,每个受过求不得之苦的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包法利夫人的影子,也包括我自己。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包法利夫人了,所以我没办法像旁观一个和自己完全不相关的故事一样,旁观她的一生,更做不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居高临下地评判她。
这篇文章,我想分析一下她的行为逻辑,分析一下她身上让我同情的地方以及她身上让我不舒服的地方。
01
爱玛对生活的高期待来自哪里?
爱玛的悲剧,是因为她是一个对生活有不切实际的高期待的人。
她想过更好的生活。
她理想中的生活由两部分组成:充裕的物质构筑的优雅、精致的生活;英俊、才华横溢、衣着考究、举止优雅的男人带来的浪漫爱情。
她渴望生活在巴黎而不是外省的乡下,她渴望在巴黎的高级裁缝店定制新潮时装,渴望盛装参加化装舞会、看赛马、听歌剧,渴望家里有考究的家具和精致的菜品茶点,渴望和有着贵族头衔、佩戴勋章、带着领结的男人跳华尔兹,然后发生轰轰烈烈、缠绵悱恻、极致浪漫的爱情。
她觉得只有这样的生活才值得一过,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应该过的。
可是无论是她自己、她父亲还是她丈夫,都没有能力让她过上这样的生活,她的父亲不过是一个爱喝点小酒的农民,她的丈夫不过是一个医术平庸、没有情趣的乡村医生,她不过是一个爱幻想的主妇。
她渴望着一种和家境不相称的生活。所以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她都是一个生活满意度很低的人。
可是她对生活的这些期待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包法利夫人原名爱玛,嫁给乡村医生包法利·夏尔之前,是外省乡下一个富农的女儿。她为什么不能安分地过一个农民女儿和一个乡村医生太太常见的生活,却对豪华的上流生活生出痴心和妄想呢?
一个人对自己生活的期待,是不会凭空产生的,一个人对生活的期待、心目中的理想生活,其实都来自她的经历和见闻,并基于她的自我评价。
爱玛对生活的期待,刚开始脱胎于她在修道院接受的影响。
她本来只是外省乡下农民的女儿,因为父亲日子过得比较殷实又疼女儿,把她送去和中上层小姐们一起在修道院接受贵族式教育,学了一堆贵族式的言谈举止和生活趣味。
她会跳舞、绘画,喜欢读书、谈钢琴,可是这些才情有什么用呢?这些才情和生活趣味等她回到自己的生活环境和所属阶层,反而让她和周遭格格不入。乡下没有舞会可以参加,也没有人可以和她讨论文学、诗歌和绘画。
修道院里受到的良好教育,学到的礼仪、言谈举止、才情和生活趣味,让她在乡下女人里显得很出挑,这种出挑也滋生了她的傲慢。生活在“粗俗”的乡下人中间,她唯一的感受就是这不应该是她生活的地方。
有一个小细节是,她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会摘些鲜花放到母亲坟头,可是家里的花匠根本不理解她的做法。这件事的性质,差不多就跟我有段时间心血来潮买鲜花养在花瓶里,我婆婆没办法理解,觉得是糟蹋钱,是一样的。我觉得我婆婆的想法很务实所以显得朴实可爱,可是爱玛则开始恼恨这种生活,她讨厌乡村,讨厌羊群的叫唤,讨厌院子里的鸡,也讨厌俗不可耐的乡下人。
而直接塑造她爱情理想的是,她在修道院里接触到的大众传媒,包括情诗、情歌、爱情小说、描述贵族生活的画册。
修女们训诫时,反复拿未婚夫、丈夫、天国的情人和永恒的婚姻这些概念进行比较,让她对爱情产生了朦朦胧胧的向往。
在修道院里,她学习的不是如何侍奉上帝,而是偷偷读了大量的浪漫小说和缠绵悱恻的诗篇,听了大量情歌、看了同学们带来的描述贵族生活的精美画册,满脑子都是恋爱、情男情女、在偏僻小屋晕倒的落难贵妇、在城堡等待骑士的城堡夫人,是月下扁舟,林中夜莺,山盟海誓,是眼泪和吻。
就像堂吉诃德对骑士小说中毒一样,爱玛对这些浪漫小说中毒了。这些以贵族生活为背景的浪漫小说,成了她理想生活的蓝本,培养了她不切实际的爱情观。她幻想炙热、浪漫、矢志不渝的爱情,可是没有人告诉她,小说里描述的生活是失真的。
如果说修道院的教育和爱情小说,只是给她一个抽象的、朦胧的想象,那去伯爵家古堡做客、参加宴会的经历,让一切的想象具象化了,她对理想中的男人有了具体的想象,对理想的生活有了具体的想象。
因为丈夫夏尔治好了一位侯爵的口疮,双方有一点小交往,侯爵看到爱玛体态婀娜、礼数上也丝毫看不出是个乡下女人,就邀请他们到古堡做客。
这次做客深刻地改变了爱玛,用福楼拜的话来说就是:“她的心就像那双缎底鞋一样,与豪华的生活接触过一回,上面留下了一些难以磨灭的东西。”
伯爵的古堡,有气派的台阶、门厅、大理石地面,带大草坪,有花园有台球室有马厩有水池,花园里有珍稀植物,水池里有天鹅。墙上挂着镀金相框的巨幅画像,上面有黑体字写着名字和头衔。
一进餐厅,爱玛就觉得被热气包围,热气中弥漫着花香、漂亮台布香、肉味和香菇味,餐桌上是大烛台、鲜花、折叠考究的餐巾、大到盘子都装不下的龙虾、热气腾腾的鹌鹑,身边是服侍周到的厨师。爱玛喝到了冰镇过的香槟酒,吃到了没吃过的石榴和菠萝。
她在里面看到的男人女人,都精致优雅。
爱玛眼中的男人是这样的:
“他们虽然年龄、服饰和相貌各不相同,但都有着豪门子弟的派头,一看就与众不同。他们的衣服做工分外讲究,料子看上去也格外软弱,头发在两鬓向后卷曲,油光发亮,因为所抹的发蜡也特别高级。他们有着富贵的肤色,白白的,经瓷器的釉彩色、锦缎的闪光、家具漂亮的漆色一衬托,更显得白皙,显然是饮食讲究善于保养的结果。”
舞会期间,一位子爵邀请她共舞一曲华尔兹。她在光阴交错中,目眩神迷。
一直狂欢到天破晓,爱玛还意犹未尽,她努力赶走瞌睡,尽可能久地沉浸在这种豪华生活中,因为过一会儿她就不得不离开这种生活了。
她就像一个灰姑娘,因为偶然的机会进入了王子的宴会,还和最风度翩翩的王子共舞一曲。她如鱼得水,深感快意。但是这不是一个童话故事,王子没有对她倾心,甚至走的时候对她全无印象,她不过是他随机挑选的舞伴,他们之间没有发生任何故事,她也没有机会再进入同样的场合,她要回到自己的生活里。
爱玛无数次地让我想起热播剧《三十而已》里的王漫妮,王漫妮从小镇来到大上海,在奢侈品店工作,接触大量有钱人,也有机会见识有钱人的生活。这些见闻拔高了她对生活的期待。她在邮轮上花信用卡给自己升舱,曾经说过类似这样的话:好的东西,她见过了,她就想拥有,奢侈的生活,她体会过一次了,就想留下来。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爱玛和王漫妮式的。
见过好东西,就想拥有,体验过一次两次奢侈的生活,大开眼界之后,就想尽办法留在那种生活里。她们有某种自负,王漫妮自负美貌、品味和见识,爱玛自负自己婀娜的体态和不俗的举止,比她在宴会上看到的体态臃肿、举止平庸的公爵夫人强。她们拿自己拥有的生活去对标她们见过的最好的生活,永远感到一种缺憾,她们觉得自己是被不公平的老天爷摆错位置的一个人,她们鄙夷自己同阶层的,渴慕更上流的,恨不得成为上流的一分子。
另一种是夏尔式的,超出他们生活水平太多的生活,反而让他们畏惧,他们只会觉得不自在和有负担,他们宁愿退回自己的舒适区,过自己熟悉的、能力所及的、匹配消费能力的生活。
很多细节可以看出,爱玛几乎余生都在努力靠近这种生活。
宴会一结束,她就开除了原来的女佣,然后按照贵族习惯和标准培训新女佣,比如端茶水要用托盘、和主人说话用第三人称,努力把她培训成贵妇身边的侍女。
给女儿起名字叫“白内特”,只因为他在伯爵家古堡做客的时候,听到一个侯爵夫人叫一个年轻女子白内特,觉得是一个属于贵族的名字。
哪怕到最后,她被逼债,走投无路,去找公证人纪尧曼帮忙,看到纪尧曼的漂亮餐厅,她居然还分心想到:“这才叫做餐厅!我多么想要这样一间餐厅。”
自负自己不同于普通乡下女人的高雅,对生活抱有的高期待以及实际生活的巨大落差,这是爱玛的悲剧之源,也是理解爱玛这个角色的钥匙。
02
通过偷情和借贷
实现自己的爱情理想和物质理想的傻瓜
可是爱玛的爱情理想和物质理想,在丈夫夏尔·包法利的身上完全破灭了。
在浪漫小说的浸泡下,对少女爱玛来说,爱情就像一只长着玫瑰色羽毛的大鸟,在充满诗意的绚烂天空里飞翔。她和夏尔结婚,本来以为自己得到了小说里写的那种妙不可言的爱情。可她没有体验到一丁点书里说的那种“快乐”、“迷恋”和“陶醉”的感觉。
夏尔让她大失所望。
夏尔在学生时期就是那种死用功还学习中不溜、极度听老师话,听讲的时候连脚都不敢翘起来的乖学生和笨学生。成年以后也极其平庸和乏味。
“夏尔这个人,谈吐就像街边的人行道一样平淡,见解庸俗地恰似过往行人,连衣着也普普通通,引不起你的半点激情、笑意或遐想……他不会游泳、不会击剑、不会射击……一个 男人难道不应该恰恰与他相反,事事在行,无所不能,善于引领你体会爱情的力量,生活的意趣和认识的种种奥秘?可是他这个人,什么也不能教你,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企求。”
爱玛一开始也试过培养自己的爱情,在有月亮的晚上,在花园里,给夏尔念自己记得的情诗,唱忧伤的小调,可是他们之间依然没有出现她想要的那种让人意乱情迷的爱情。
平庸的夏尔,带来了平庸的婚姻。
从侯爵家的古堡回来之后,她的不满更深了。
在风度翩翩、潇洒优雅的子爵衬托下,百依百顺的丈夫显得更加蠢笨和俗不可耐,怎么看都一副蠢像,爱玛看丈夫夏尔越来越不顺眼。
物质方面也是如此,她期待中的蜜月,应该去那些名字响亮的地方,比如瑞士,比如苏格兰。应该是:夕阳西下站在海湾边,闻着柠檬树的芳香,夜幕降临,两个人坐在别墅的凉台上四手紧握,一起眺望星空。
“她怎么就不能倚在瑞士山区木屋的阳台上,或者把她的烦愁锁在一所苏格兰茅屋里?而她的丈夫穿着活袖口、长尾垂的天绒燕尾服,足蹬软皮靴,头戴尖顶帽。”
没有,热闹的婚礼之后,她就一头扎进外省普通中产的生活,她跟着丈夫回家,发现房子破旧、简陋,起居室正对着夏尔的小诊室,在厨房都能听见病人的咳嗽声。
她想要的很多东西都买不起,生女儿的时候“因为家境窘迫,不能按她的意思买一个吊式摇篮、一顶粉红色小绸帐和绣花的婴儿帽。”婆婆嫌她“派头太大,和他们的家境不相称”,柴火、白糖、蜡烛用得太快,像大户人家似的。
本来爱玛还一度寄希望于夏尔学会疑难的手术,成为一方名医,名利双收,她作为名医的夫人可以过上更体面更风光的生活,可是平庸的夏尔给原本健康的瘸子动手术,最后害人家得了坏疽要截肢。
爱玛的期待彻底破灭。
有人拿爱玛对标潘金莲,我记得当年冯小刚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英文译名是“I AM NOT MADAME BOVARY”,也就是“我不是包法利夫人”,在某些方面这两个人确实是很像的,潘金莲想要一个品貌相当的丈夫,却嫁给一个人人瞧不起的三寸丁武大郎,爱玛想要一个骑士一样英俊潇洒的丈夫,却只嫁给了平庸的老实人夏尔。她们一样有物质方面的虚荣心,一样有旺盛的欲望,她们想要的,她们的丈夫都无法给予。
怎么办?
爱玛走上了堕落之路。
她用偷情来实现自己的爱情理想,用借债购物来满足自己的物欲。后面愈演愈烈,她完全被情欲和物欲支配了。
她是挣扎过的,刚开始和见习生莱昂,只是精神出轨。为了控制自己躁动的欲望,她有意疏远莱昂,努力扮演一个更尽职尽责的贤妻良母和更虔诚的教徒,她比以前更加把家务事放在心上,每天准时上教堂,对女佣也管得更严,把女儿从奶妈家接回来,也周到地照顾着丈夫。
莱昂走后,她又遇到了风月场中的老手罗多尔夫,他是一个有钱的大地主,是玩弄感情的高手,他一眼就看出爱玛渴望爱情就像鱼儿渴望水一样,他用甜言蜜语敲开爱玛的心,却在得手后故意6个星期不出现,用手段把爱玛拿捏得死死的。
爱玛一点点丢掉了羞愧,一点点丢掉了道德的挣扎。
她想和罗多尔夫私奔,罗多尔夫一边答应,一边盘算着甩掉她。被罗尔多夫抛弃后,她遇到了不再单纯害羞的莱昂,莱昂成了她的情夫。
他们爱爱玛吗?并不爱,当爱玛走投无路的时候,谁也没有伸出援手。爱玛爱他们吗?恐怕也不爱,只是偷情的刺激很接近她理想中的轰轰烈烈的爱情。
爱玛在他们身上寻找子爵的影子,努力把他们改造得更像子爵,那个她理想中的情人。虽然罗尔多夫有钱,但是爱玛从来不向他索取物质,反而送贵重礼物给他,她一共送过罗尔多夫四个礼物:镀金的银柄马鞭、纹章、可做围脖的披巾、雪茄盒,这些都是爱玛在子爵身上见到的东西。
她和莱昂在城里偷情,明明已经债台高筑,偏偏要住豪华旅馆,不愿意换到便宜的旅馆,莱昂负担不起开销,她就自己补上。
这是爱玛天真的地方,她在男人那里要求的从来只有爱情,而不做物质交易,也从来没有想过把男人当成过上好日子的捷径,后来她向老色鬼公证人纪尧曼借钱,对方要占她便宜,她愤怒地拒绝了,她不是妓女,她再堕落也没堕落为一个妓女。
那她的钱哪里来的呢?
来自居心叵测的商人勒乐。
他故意拿那些漂亮的东西给爱玛看,然后告诉她“不用着急给钱,手头紧可以借”,然后诱骗爱玛提前消费,诱骗爱玛欠下高息借款。
他就是19世纪的消费主义代言人,像伊甸园里的毒蛇一样在爱玛的耳边耳语“像您这样高雅的女人,只有好的东西才配得上您”,他就是19世纪的花呗、借呗、信用卡、小额贷、消费贷,“不用着急给钱,手头紧可以借”。
直到勒乐判断她没有什么可以继续压榨的价值,才露出獠牙,他把债权转移给凶狠的催债人,爱玛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会被拍卖,就像信用卡欠到一定额度,没有按时归还的话,银行会打电话告知要对你发起刑事诉讼。
《包法利夫人》是1856年完稿的小说,但读起来却仿佛是发生在此时此刻的故事。
一个女孩子可能从韩剧和言情小说里得到启发,开始勾勒自己的理想爱情:浪漫多金,潇洒帅气,爱我爱到不行,能给我满满安全感的男人就是我的理想型。
一个女孩子可能小时候看《一起去看流星雨》,觉得买衣服得去美特斯邦威,长大了后发现美特斯邦威是国产伪进口货,不仅不时髦还很土。又看《小时代》的小说和电影,认识了一大堆名牌,产生奢侈品崇拜。还有铺天盖地的广告,还有她追的名牌加身的明星带来的示范效应。
大众传媒,无论是小说,电影电视剧,还是广告,还是名人,似乎给什么是理想生活、什么是幸福人生提供了一个标准答案。
人会产生一种错觉,人的价值等于他的附属物的价值,一个人买了一个昂贵的东西,就会成为另一种人。
如果消费不起怎么办?花呗借呗们,机构化的勒乐先生,正在批量地制造负债的包法利夫人。
但我始终不太愿意激烈地批判爱玛,因为我不愿意假装阶层不存在,假装人与人完全平等。
谁不想过更好的生活呢?如果出去旅行可以富游为什么要穷游呢?如果能住宽敞明亮的大房子,谁愿意在小空间里研究收纳呢?如果有条件送孩子参加几万块钱的国外游学训练营,谁愿意让孩子在家里看电视呢?更有钱意味着更高的生活质量、更多的资源。
所以你很难说一个人错在欲望太多。
一样来这个世上走一遭,为什么别人过得富足舒适我却过得拮据辛苦?为什么我就只能削减自己的欲望来适应我的经济地位?如果是同一起点,因为能力的区别而拉开距离,那是我无能,那我认了,可,不是,而是因为出身,因为出厂配置不一样。我们越活也越发现世上也有太多身处优渥的人,并没有与之匹配的才和德。体态臃肿、举止庸俗的公爵夫人,因为出生贵族所以天生优越,过着爱玛梦寐以求的生活。
想到这一点,我们多多少少会心有不甘。每一个不甘过的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包法利夫人的影子。
爱玛错不在她的欲望,错在不懂得如何处理理想与现实的落差,错在永远把生活的指望放在别人身上,错在用了偷情、撒谎和借债这样的错误方式来实现自己无法平息的欲望。
03
爱玛身上让我不舒服的地方
我对爱玛的同情多于讨厌,但她身上还是有一个让我极不舒服的地方。
那就是她对待女儿和丈夫的态度。
她的丈夫夏尔·包法利是典型的老实人。
可是平庸是错吗?他的出身和所受的教养就是那么平庸,他的智力和才能就是那么平庸,难道一个平庸的人,他的爱就一文不值吗?
很想问问书里的爱玛:
你生病的时候,丈夫在你身边不眠不休地守了43天,为了你的健康,他离开自己已经站稳脚跟的地方搬到另外一个地方从零开始行医,为了满足你的欲望让你开心,他负债给你买了一样又一样超出你们家境的东西。你说了那么多谎言,他都信了,他信是因为对你盲目的爱。哪怕你死后,你留下的债务让他穷困潦倒家徒四壁,他变卖了所有能变卖的东西,可是你的东西他一样都舍不得买,你的卧室还是保留原来的样子。
对平凡的他来说“天地之大不超过你罗裙的幅员”,他也是所有男人里唯一真心的、始终如一的、无怨无悔地、毫无保留地爱着你的一个。
这样的爱,难道一文不值吗?
还有你的女儿,怎么可以呢?你想做贤妻良母的时候就把她接回身边,疼爱她,不想做的时候,就寄养在奶妈家。你举债去花天酒地,举债去给自己买一切想要的东西,你的女儿却穿得破破烂烂的。她想亲近你的时候,你把她推开,只是不想她的口水滴在你漂亮的裙子上。你和情夫纵欲,彻夜不归,女儿在家里想妈妈,哭到声音都哑了。
我心里隐隐觉得不该要求每个女性都充满母性,不该要求每个女性都把孩子的需求、家庭的需求,放在自己的需求前面。可是既然生下来了,基本的责任和义务是需要去尽的。
我对这个小女孩不忍,对善良到愚蠢、爱到盲目的丈夫不忍。
所以如果让我概述我对包法利夫人的态度的话,我只能说,她有值得同情的一面,她的欲望就是我们的欲望,她承受的求不得之苦,我们多多少少都受过,她想要一份浪漫的爱情,想要一个体面的餐厅,和我们小时候想要像同学一样的三层铅笔盒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她走上这条不归路,像勒乐、纪尧曼这样的吸血鬼也有责任。
可是,她并不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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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还是亲自读的好,别人的终究是二手的
– The End-
作者简介:
李小墨
前海南特区报记者,职业读书人,已出版畅销书《请停止无效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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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日记公众号:李小墨的日记(ID:lxmmovie)
我相信,一个人的阅读史,往往就是他的思想成长史和能力发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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